春天的南水北调干渠沿岸绿树成荫,鲜花盛开,渠内的碧水缓缓向北流淌。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起于丹江口水库,终于北京团城湖。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河南境内输水总干渠长达731公里,承担着向华北地区提供优质水资源、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和水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以来,已成为许多北方城市的供水安全生命线、经济发展保障线和生态恢复水脉线。
《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水质成为南水北调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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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表明,为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定一部专门法规十分必要。”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条例》共七章70条,分为总则、水源保护、工程保护、生态保护、保障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体现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
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无人机在河流上空盘旋,实时画面传送到巡查人员手中的屏幕上……南阳市淅川县水利部门每天都要对丹江口水库四周及2616平方公里汇水区进行不间断排查监管,联合公安机关每月定期开展一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地毯式排查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
《条例》明确,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属地管理、区域协同、系统治理的原则,确保水质安全、工程安全、供水安全。
“《条例》吸纳1360余条意见建议,反映了全省人民意愿。”谈起《条例》的出台过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2021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起草工作组。通过深入调研,准确掌握了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水源区和工程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在《条例》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省直相关部门、丹江口库区及总干渠沿线相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征求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南水北调管理机构的意见;组织省发改委、财政厅等5个厅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设立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基金问题进行论证。立法工作组对各方面反馈的1360余条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认真吸收完善,确保《条例》更加符合实际,充分反映全省人民意愿。
《条例》规定,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包括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输水沿线保护区、汇水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同时规定,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输水沿线总干渠及其调蓄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调蓄工程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此外,《条例》明确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执行国家规定的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执行国家规定的Ⅲ类标准。而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除满足前款规定外,必须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准保护区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保证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
营造爱护饮用水水源良好氛围
春暖花开,淅川县渠首法治公园游人如织,游客驻足在广场前,津津有味地浏览法治展板。
南阳市司法局组织南水北调沿线县级司法局成立普法宣讲团,深入乡镇、村庄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护水意识。
关停工业企业,搬迁畜禽养殖场,杜绝经营性餐饮……记者从南阳市了解到,作为渠首所在地的南阳市先后否决、终止各类工业项目超过430个,关停规模以上企业1163家,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500家,取缔库区养鱼网箱51279箱,依法拆除“三无”船舶3500余艘,完成541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20余家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并在保护区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行动,消除了影响水质安全的环境隐患。
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保护意识,营造爱护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以在法治轨道上守护“一库碧水、一泓清水”为目标,对南水北调沿线143个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升级改造,并联合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开展“呵护碧水,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养成爱水、护水、节水习惯。
河南省水利厅加大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和总干渠两侧保护区保护力度,完善源头防治措施,通过严格落实《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和用途管制机制,让最大刚性约束硬起来强起来,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全面落实《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谋划实施一批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切实加强水质保护。还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987名,充分发挥南水北调河长制作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有效提升生态涵养和防护功能
每年11月底到来年3月,南水北调干渠穿城而过的焦作市成为候鸟必经之地。据不完全统计,在干渠沿岸生长的各类野生和濒危保护鸟类已经超过280多种。
“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好不好,鸟类是见证者。”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干渠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有效改善了沿线局部小气候,成为众多珍稀生物的栖息繁衍地。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持水质稳定达标,保障良好生态功能。同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建设,统筹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有效提升生态涵养和防护功能。
“有了地方性法规的支持,我们科学治理石漠化,采用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多种措施,改善岩溶地区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护水质。”新乡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汇水区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系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沿河截污、河道水质净化、排污口整治、人工湿地建设、垃圾清理、河(湖)滨生态护坡和污染底泥清理等工程,保障水质安全。
渠首淅川县累计移民36.7万人,汇水区及总干渠沿线人民群众作出了巨大贡献。《条例》解决了水源保护和民生保障的问题,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基金,用于水源地的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河南省水利厅从实行统一调度、加强运行维护、规范水费收缴和使用、强化供用水设施保护等方面,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
目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纳入河南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依法守护好这一渠清水。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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